央行管理部昨天发布,央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四部门出台支持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专项信贷政策。
其中规定,适用首套房贷政策的共有产权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按照政策性住房执行,不低于30%;
不适用首套房贷政策的共有产权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参照普通住房执行,不低于60%。
此次,央行营业管理部与北京银监局、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北京市住建委、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出台了《关于明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专门对于共有产权住房的信贷政策、抵押、贷款审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首付比例
大家最关心的肯定是贷款政策。此次五部门表示,实施差异化信贷政策。按照“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北京市大力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共有产权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
根据现行住房信贷政策,购买商品住房家庭在北京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分别为35%、40%,经适房、自住房等政策性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30%;名下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住房、非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分别为60%、80%。
新下发的《通知》规定:适用首套房贷政策的共有产权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按照政策性住房执行,不低于30%;不适用首套房贷政策的共有产权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参照普通住房执行,不低于60%。
这一块儿详细解读一下。
由于北京的共有产权对申购资格要求很严格,不但要求无房,而且要求之前都没有住房转出记录,属于一个家庭“一生第一套房”,所以目前的共有产权房基本上都是首套房。
目前现行的信贷政策是,商业贷款首套房贷,共有产权住房按照原先自住房的政策,是最低首付比例为30%。
而公积金之前的政策是共有产权房首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是20%,目前仍然按照20%的最低首付比例执行。
抵押贷
此次5部门出台的《通知》中另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强调共有产权房的居住属性。
结合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购房人取得产权证5年内限制转让的规定,《通知》对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取得产权证5年内所享房屋份额的抵押权能作出限制。
明确购房人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5年的,抵押融资只能用于支付本套住房购房款。
也就是说,对于未满5年的共有产权房,购房人不能将房子抵押用作其他融资。
央行解释此举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强调共有产权住房的居住属性。
批贷时间
另一项重要内容是大家关心的批贷时间。
《通知》明确了商业银行、公积金中心的贷款审批时限,要求贷款机构在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合理设定审批时限,推动贷款机构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保障共有产权住房人购房贷款权益。
其实,目前公积金贷款一般情况下7个工作日之内审批完成,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部分也基本是在7个工作日之内审批完成。商贷则视不同银行、审批手续是否严格来看。
此外,此次5部门还细化了抵押登记流程。明确购房人以所享有的房屋份额设定抵押时无需代持机构同意,房屋所在行政区域不动产登记部门依照按份共有财产抵押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消除了银行对于共有产权住房办理抵押登记是否需要代持机构出具同意函、抵押登记手续是否较为特殊等问题的疑虑。
截至7月10日,北京市银行累计发放共有产权住房个人贷款147笔,金额89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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