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继首套房贷利率上浮至1.1倍后,北京楼市为“房住不炒”又出组合拳――《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布。此次新政目的是保障刚需和改善型,持续打压投机投资性购房。
关键词1 85%比例
随着北京市住建委起草的《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之前关于北京限房价项目销售方式的种种猜测终于有了答案。
北京市住建委明确起草《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的目的,是切实保障限房价项目的住房是用来住的,其中规定限房价项目可售住房销售限价与评估价比值高于85%的,由开发建设单位按限价规定自行销售;比值不高于85%的,由市保障房中心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
此次新政中将设定比例暂定为85%,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市场变化和销售状况适当调整。85%成为了一条红线。
关键词2 5年上市
根据《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北京限房价项目销售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对于限房价项目的比值高于85%的,由开发建设单位面向具备本市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进行销售,所售住房为商品房。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此类房源与当前市场上的商品房销售规则无太大差别,但是在上市交易方面存有差异――在应取得分户不动产登记证书或契税完税凭证后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
关键词3转化共有产权房
根据《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北京限房价项目销售的第二种情况是,北京限房价项目的比值不高于设定比例的,由市保障房中心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获得销售限价占评估价比例部分的产权份额,剩余比例产权相应转化为市保障房中心代持的政府产权份额。
市保障房中心收购转化的共有产权住房,具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均可申购。摇号配售时,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非京籍家庭作为优先组配售。
关键词4剩余房源
《关于加强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于共有产权住房被选购后的剩余房源处理做了明确规定,具备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选购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市保障房中心可向具备本市购房资格的无房居民家庭进行销售,其中建筑面积大于140平米的住房可向具备本市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进行销售。
■楼市圆桌
观点1新政有利于稳定市场
我爱我家集团市场研究院院长胡景晖表示,“2016年出台‘930新政’后,北京推出了大量的限价房土地,目的就是为了稳定市场,优化供应结构,平抑房价。如今,这批限房价项目开始批量入市,为避免大批限价房对现有市场秩序带来较大影响,并让限价房发挥政策设计的初衷,北京特意在此时出台新政,堵住了限价房存在的一些漏洞,对于稳定市场,保住楼市调控效果很有意义。此次新政对全国也有着明显的示范作用,是对国家‘房住不炒’政策的进一步落实。”
观点2中低收入家庭增加居于内城的可能
思源地产副总经理、首席分析师郭毅认为,首先,市场价格的评估可能会依据二手及新房价格做出综合评定。随着去年开始北京对新房预售价格进行严格管控,限价房与商品房的价格差距已经有所收窄。此外,二手房价虽然因限购限贷导致需求大减,房价回落,但明显降价的项目却存在房龄老、面积小、物业差的短板,与新房的产品品质存在明显落差。如果评估价格是综合新房与二手房售价而定,那么首先可以剔除五环外限价房转为共有产的风险。其次,无论是对标新房,还是二手房价格,城北五环内,特别是二环三环的限价房有可能会达到限售价占评估价的比值低于85%的标准,从而被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
“政府收购并转化为共有产权房后,为中低收入家庭增加了居于内城的可能,体现出住房保障的真意。”郭毅说。
观点3保障刚需购房权益
诸葛找房分析师陈蕾告诉北京晨报记者,“由于限价房的价格是在土拍时制定,不会变动,因此变动的只是周边市场均价,如果周边市场均价涨幅较大,其与限价房的价格差超过15%,则限价房将自动转为共有产权房,通过共有产权房的形式来保护刚需在房价高企环境下的居住权益。如果市场均价涨幅有限,其与限价房的价格差并未超过15%,即表明市场价格较为稳定,限价房依然是商品房,同时又通过限售的调控政策,进一步稳定房产市场。”
“由于2017年至今的土地市场中,所有住宅地块仅有共有产权地块和限价房地块两种类型,这也就意味着,未来这些项目在办理施工许可时,要么市场稳定,限价房可以发挥起真正限价的作用,要么房价上涨,该项目转为共有产权房,保障刚需能够享有共有产权房带来的较低购房门槛福利。”陈蕾说,不管何种情况,刚需这一次都不会受伤,而且此次新政能够最大限度保证“房住不炒”的战略方针,完成“住有所居”的调控目标。
观点4 85%比例是适度和合理的
北京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陈志表示,关于暂定85%的设定比例,这个比例的掌握是适度的、合理的。按照这个比例,目前已推出的限房价地块,经初步测算80%左右的项目应该不会被收购,将按照普通商品房由开发企业销售,因此对这类项目总体影响不大。而且,设定比例暂定为85%,在实施过程中,还有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变化等进行动态调整的机制,而不是机械地固定在某个比例,体现了管理方既兼顾当下又着眼长远,既兼顾各方利益又突出刚需导向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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